DB2107/T 0017-2024 职业类院校优秀毕业生能力培养规范
标准号 | DB2107/T 0017-2024 | 标准名称 | 职业类院校优秀毕业生能力培养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 实施日期 | 2024-02-0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锦州市教育局 | 归口单位 | 锦州市教育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8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80 | ||
起草人 | 李云、张洋洋、黄占宇、雷振友、张立新 | ||
起草单位 |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职业类院校优秀毕业生培养目标和要求、培养对象选拔流程、培养主体及其职责划分、培养活动及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实施锦州市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能力的培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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