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19510.212-2023
代替以下标准:GB 19510.13-2007
中文名称:光源控制装置 第2-12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Controlgear for electric light sources—Part 2-1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c. or a.c. supplied electronic 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lamps)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6-01-01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人
包琳婕、林兴、陈晖、柯柏权、陈欣平
起草单位
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电源包括交流电源为50Hz/60Hz、1000V以下电源。此类镇流器是一种装有触发和稳定部件的转换器,这种转换器能在直流或与电源频率不同的频率下使放电灯工作。与镇流器匹配的灯在 IEC 60188、IEC 60192、IEC 60662、IEC 61167和其他普通照明光源标准中均有规定。本部分不包括荧光灯用镇流器及剧院和机动车辆用特种灯用的镇流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