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679-2024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标准号 | DB32/T 4679-2024 | 标准名称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实施日期 | 2024-03-0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Z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40 | ||
起草人 | 薄翠梅、黎刚、张贺、黄华、乔旭、何文敏、高世达、喻果、彭岳、张梦怡、黄书华、赵涛、常璐璐、周通、汤吉海、费兆阳、张竹修、郇洪江、吴昌子、俞辉、李俊、张泉灵、张登峰 | ||
起草单位 | 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绿色智慧化工技术与装备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的组成、要求、判定规则、验收和运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窑炉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烟气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参照本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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