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5/T 1106-2023 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工作规范
标准号 | DB3205/T 1106-2023 | 标准名称 | 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工作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 实施日期 | 2024-02-27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批准发布部门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60 | ||
起草人 | 俞水娟、吴宏、邓佳佳、刘定、陈琳、薛旸 | ||
起草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及要求、监督、考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苏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服务机构开展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工作。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