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664-2024 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规范
标准号 | DB32/T 4664-2024 | 标准名称 | 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实施日期 | 2024-03-26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7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00 | ||
起草人 | 占龙杨、杜靓婧、马歆、李向东、季一锦、刘立生、梅文学、诸滔、资帅、涂春磊、孙浩翔、孙民、周国一、孙振国、李政林、郭培杰、陈潇、徐新宇、张建华、张亚军、孟仲会、葛培、甘晶、吴建成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蓝星安迪苏健康营养(南京)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提供了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涉危企业”)开展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实施的指导和建议,给出了工作流程、总体要求、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相关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涉危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实施和持续改进,涉危险化学品的非特种设备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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