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990-2024 电子数据证据取证要求

标准号 DB14/T 2990-2024 标准名称 电子数据证据取证要求
发布日期 2024-02-08 实施日期 2024-05-07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山西省公安厅 归口单位 山西省公共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24
国际标准分类 35.040
起草人 马静旻、郭伟光、董杰、胡壮、闫鹏飞、范鑫、崔洪宇、张登峰、王勇、马超
起草单位 山西省公安厅、太原市公安局、厦门市兴百邦科技有限公司、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弘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山西晋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数据证据取证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以及发现、收集、提取、固定、分析、检验、鉴定、记录、流转和保存等取证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数据证据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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