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1641-2012 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 DB13/ 1641-2012 | 标准名称 | 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2-11-28 | 实施日期 | 2013-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归口单位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40 | ||
起草人 | 刘钢、王海会、曹磊、张立业、李青青、杨华、张青飞、张英仙、张天慧、王立业、于鸿飞、王利彬、李卉婷、阎毅、丁玉兰、马志华、崔超、王琳、张茜 | ||
起草单位 | 承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石灰行业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包括无组织排放)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同时还规定了排气筒高度要求、工艺管制和操作规范、燃料有害物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对河北省石灰行业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DB13/ 1461-2011《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石灰煅烧窑、白云石窑成品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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