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1640-201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 DB13/ 1640-2012 | 标准名称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2-11-28 | 实施日期 | 2013-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归口单位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40 | ||
起草人 | 谢剑峰、周旌、刘力敏、牛利民、吕纹、郝广民、靳伟、任毅斌、裴琨、程晨、陈旭锋、关健 | ||
起草单位 |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除焚烧炉、炼焦炉及国家、本省已颁布行业标准以外的工业炉窑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包括无组织排放)和排气筒高度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焚烧炉、炼焦炉及已颁布行业标准以外的工业炉窑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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