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19-2023 老年人整合照护服务规范
标准号 | DB4403/T 419-2023 | 标准名称 | 老年人整合照护服务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实施日期 | 2024-0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99 | ||
起草人 | 王箭、林汉群、林锦春、余梦莹、顾慧、王颖、闫俊辉、郑晓静、黄华、张敖、刘冬、刘莹莹、王欢雪、刘岭、赖剑辉、涂亮亮、高晔钧、涂磊、黄文静、林粤祺、马梦晖、古怡玲、赵佳乐、蓝晴思、杨秋婷、汤霞、曹伟灵、许夏燕、叶陈丽、张慧、郭秀琪、刘铭哲、刘慧、邱传旭、李墨渊、李敏、李晓会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深圳市罗湖区鹤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老年人整合照护服务的服务原则、服务机构和人员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质量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整合照护服务,为具有类似需求的其他人群提供整合照护服务可参照本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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