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392-2024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工作规范
标准号 | DB15/T 3392-2024 | 标准名称 |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工作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实施日期 | 2024-04-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99 | ||
起草人 | 张明利、商晓磊、成红明、范宝薇、李娟、邢卫华、郭晓伟、李晓静、于涛、王锋、吕越、宝娃、梁茹 | ||
起草单位 | 呼和浩特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呼和浩特市德泽公益事业服务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临时监护对象、机构要求、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制度管理、工作流程及要求、档案管理、评估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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