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021-2024 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 (II型环境标志)
标准号 | GB/T 24021-2024 | 标准名称 | 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 (II型环境标志)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GB/T 24021-2001 | |
提出单位 |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Z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 | ||
起草人 | 黄进、张晓昕、林翎、刘淼、刘含笑、郭怡、李梦龙、方高、杨培诚、林涛、宋小毛、刘德振、周露、李雪君、刘娟、方菲、姜振军、杨立新、白银战、吕征宇、耿直、李书鹏、曾国梁、郭丽莉、孙壮、侯长江 |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城乡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航天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北京臻成伟业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江山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墣锦环境工程(海南)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对白我环境声明的要求.包括与产品有关的说明、符号和图形;描述了环境声明中常选用的术语,并给出了其使用的限定条件;规定了对白我环境声明进行评价和验证的一般方法,以及对本文件中所选用的声明进行评价和验证的具体方法。 本文件不排斥、取代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法律要求提供的环境信息、声明或标志,以及其他任何适用的法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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