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1117-2023 低质煤综合利用电厂绿色发展技术要求
标准号 | NB/T 11117-2023 | 标准名称 | 低质煤综合利用电厂绿色发展技术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3-02-06 | 实施日期 | 2023-08-06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
执行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主管部门 | 国家能源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F29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00 | ||
起草人 | 肖耀猛、宋凤霞、白麦营、江广旭、刘松、王士兵、马刚、于笑晨、王学福、郑耀涛、齐岩、孔凡新、李乾、周传新 | ||
起草单位 |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北京金鼠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低质煤综合利用电厂绿色发展的总要求、清洁生产、节能高效技术、环保低碳环保技术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煤泥、煤矸石等低质煤为主燃料的综合利用电厂的节能减排技术选择与应用。其他电厂可参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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