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1/T 0101.9-2024 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9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标准号 | DB2101/T 0101.9-2024 | 标准名称 | 人力资源服务规范 第9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实施日期 | 2024-04-1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归口单位 |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执行单位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A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20 | ||
起草人 | 李光耀、李建国、张伟国、甄学刚、张龙江、李宁、闫华、沈志歈、孙悦、丁国杰 | ||
起草单位 |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华夏智鼎(北京)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中国人才交流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的基本要求、从业人员、档案材料范围、服务内容、档案统计、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服务促就业和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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