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360-2024 公共数据脱敏技术规范
标准号 | DB33/T 1360-2024 | 标准名称 | 公共数据脱敏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 实施日期 | 2024-04-2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执行单位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L67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01 | ||
起草人 | 王瑚、陈登、蒋迪、张纪林、赵程遥、金永勤、张斌、范世育、笪猛霄、屠勇刚、包自毅、张新丰、周建良、徐振华、张晓玮、杜战、吕跃华、黄亮、洪吉明、党铮铮、樊兴悦、陈琼、郑嘉俊、吕周亮、尹小飞、俞弘毅、吴怡、陈林、王冬茜、胡瑞玉、周文、徐逸倩、王沁怡、甄理、俞巍滔、刘凯、徐津津、杜辉、吴梦琪、李思超、邹任芯、张昱、黄澜、谢国杰、孙茂阳、曾露、俞文群、蔡东山、叶其蕾、林丽丝、汪亚东、许彪、毛蕾、黄怡、韩建良、徐道成、邵建峰、徐李锐、周榜中、王海斌、李永孟、林国、陈余超、陈马涛、吴雨鑫 |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美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深普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湖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嘉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舟山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台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数据脱敏的基本原则、总体架构、脱敏技术、脱敏场景、脱敏实施以及过程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以及使用公共数据的组织、个人开展公共数据脱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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