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6/T 123-2024 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服务规范

标准号 DB4106/T 123-2024 标准名称 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 2024-03-25 实施日期 2024-04-25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归口单位 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执行单位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12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03
起草人 范磊、肖朋磊、蔡田园、孙怡平、马静、党婷、范超
起草单位 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鹤壁市标准化发展服务中心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工作的服务原则和人员要求、服务流程、评价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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