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408-2024 钕铁硼回收料加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
标准号 | DB15/T 3408-2024 | 标准名称 | 钕铁硼回收料加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 实施日期 | 2024-05-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01 | ||
起草人 | 侯睿恩、崔建国、高习贵、刘勇、李婷婷、肖革、潘燚、侯福运、李俊林、高鹏举、邓沅 | ||
起草单位 | 包头稀土研究院、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国家稀士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内蒙古稀士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钕铁硼回收料加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湿法冶金回收工艺加工钕铁硼回收料的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要求,也可为湿法冶金回收工艺加工钕铁硼回收料的企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活动提供方法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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