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4809-2024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 DB34/ 4809-2024 | 标准名称 |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4-04-07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执行单位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40 | ||
起草人 | 赵旭辉、董昊、程龙、王含月、张付海、李启勇、张波、陈文苑、刘阳、王倩、魏桢、吴明胤、刘丽 |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制鞋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制鞋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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