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947.2-2024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 第2部分: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其他标志

标准号 DB12/T 947.2-2024 标准名称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 第2部分: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其他标志
发布日期 2024-04-09 实施日期 2024-05-10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执行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标准分类 R80
国际标准分类 03.220.20
起草人 申婵、于淼、程韫琳、王海燕、王蔚、孙峣、邢毅、冯立华、刘磊、张丙富、陈宏燕、刘明林、李卓然、郭昭、张晨阳
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的设置原则、基本规定、设置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市域范围内城市道路的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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