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489-202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标准号 | DB11/T 489-2024 | 标准名称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11/ 489-2016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P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020 | ||
起草人 | 张雁、杨斌、周与诚、孙保卫、杨生贵、韩煊、陶连金、孔恒、郭跃龙、王秀丽、何世鸣、张治华、赵杰伟、马健、李建光、周振鸿、曾德光、韩友强、金忠良、赵旭、张东 | ||
起草单位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建华建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材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综建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了规范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基坑支护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测工作,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低碳环保,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与市政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测。 建筑基坑支护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基础类型、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变形控制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建筑基坑支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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