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861-2023 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标准号 | DL/T 5861-2023 | 标准名称 | 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
发布日期 | 2023-02-06 | 实施日期 | 2023-08-06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主管部门 | 国家能源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F19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80 | ||
起草人 | 戴悦、娄慧波、王宁、孙湧、胡文平、李聪、肖立群、苗梅、姜华、史厚福、吴蓉、蒋科、鹿裕宁、张珏、周钰、张雪焱、徐善柱、谭丽平、李琴、徐志强、戴晖 | ||
起草单位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湖南经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安供电分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额定功率为500kW且额定能量为500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应从工程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按照建设规模、工程特点、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特点,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设计方案。 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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