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603-2024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服务规范
标准号 | DB50/T 1603-2024 | 标准名称 |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服务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 实施日期 | 2024-07-1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归口单位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执行单位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A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 | ||
起草人 | 邓远峰、张勇、李宗磊、李寒阳、唐培林、舒雷、蒋广、付晶晶、王驰、田宗榜、罗勇、王越新、唐媛、辛国民、周李敏、陈舟、温志宇 | ||
起草单位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江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北碚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数字重庆公司、重庆政务科技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给出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服务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并规定了人员要求、服务要求、服务保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各区县(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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