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603-2024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服务规范

标准号 DB50/T 1603-2024 标准名称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 2024-04-11 实施日期 2024-07-1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归口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执行单位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16
国际标准分类 03.080
起草人 邓远峰、张勇、李宗磊、李寒阳、唐培林、舒雷、蒋广、付晶晶、王驰、田宗榜、罗勇、王越新、唐媛、辛国民、周李敏、陈舟、温志宇
起草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江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北碚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数字重庆公司、重庆政务科技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服务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并规定了人员要求、服务要求、服务保障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各区县(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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