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773-2023 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指南
标准号 | DB45/T 2773-2023 | 标准名称 | 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12-12 | 实施日期 | 2024-0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执行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99 | ||
起草人 | 黄雪约、唐梦奇、项赟、梁辉、郭蔚、李晓辉、赖后伟、何欣凌、陈璐、李平、甘树福、韦韩、洪体玉、吴倩桦、黄芊 | ||
起草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定管理中心)、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界定了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的术语和定义,提供了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鉴别报告编制内容、鉴别报告编制格式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时,编制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涉及的或历史遗留的无法追溯责任主体等其他情形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涉及司法案件的危险废物鉴别除外。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