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212-2016 社区环境管理要求
标准号 | DB14/T 1212-2016 | 标准名称 | 社区环境管理要求 |
发布日期 | 2016-06-15 | 实施日期 | 2016-08-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山西省民政厅 | 归口单位 |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
执行单位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A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 | ||
起草人 | 董江爱、马运瑞、李晋宏 | ||
起草单位 | 山西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院、山西省管理科学研究会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环境管理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净化、绿化、美化管理,宣传与教育和任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社区自然环境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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