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3731-2023 非金属化工设备 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标准号 HG/T 3731-2023 标准名称 非金属化工设备 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发布日期 2023-07-28 实施日期 2024-02-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HG/T 3731-2004
提出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 全国非金属化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标准分类 G94
国际标准分类 71.120、83.140
起草人 熊涛、李忠江、赵耀明、肖庆武、史建涛、刘坐镇、李晓、杨萌、时强、王博、李建华、贺正文、桑临春
起草单位 南京新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艾西复合材料(嘉兴)有限公司、河北兴泰玻璃钢有限公司、嘉兴南艺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华昌聚合物有限公司、佑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的原材料、设计、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以硬聚氯乙烯(PVC-U)或氯化聚氯乙烯(PVC-C)热塑性塑料为内衬,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乙烯基酯树脂为基体,以玻璃纤维纱或其织物为增强材料,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mm至1200mm,工作温度以PVC-U为内衬时为-5℃~70℃、以PVC-C为内衬时为-5℃~95℃,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以下简称“复合管和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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