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4423-2023 饲料原料 酸价的测定
标准号 | NY/T 4423-2023 | 标准名称 | 饲料原料 酸价的测定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 实施日期 | 2024-05-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农业农村部 | 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B46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20 | ||
起草人 | 王彬、侯轩、陈洁、任玉琴、周丰超、陈晓林、蔡文金、冯肖肖、虞一聪、葛孟昀 |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描述了饲料原料中酸价的3种测定方法——冷溶剂电位滴定法(第一法)、冷溶剂指示剂滴定法(第二法)和热乙醇指示剂滴定法(第三法)。 本文件适用于饲料原料酸价的测定。 第一法适用于在常温下能够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油脂或试样中提取的油脂,包括油料籽实及其加工产品、谷物及其加工产品、奶油及其加工制品、陆生动物产品及其副产品、水生生物及其副产品、其他植物和藻类及其加工产品。 第二法适用于在常温下能够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油脂或试样中提取的油脂,包括油料籽实及其加工产品、谷物及其加工产品、奶油及其加工制品、陆生动物产品及其副产品、水生生物及其副产品、其他植物和藻类及其加工产品。不适用于辣椒油、米糠油等颜色较深的油脂以及米糠、统糠、稳定化米糠等提取后油脂试样颜色较深的饲料原料。 第三法适用于在常温下不能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油脂或试样中提取的油脂,包括氢化脂肪、棕榈脂肪粉。 冷溶剂滴定以电位滴定法作为仲裁法。 本文件检出限为0.04mg/g,定量限为0.08m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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