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4401-2023 甲哌鎓原药
标准号 | NY/T 4401-2023 | 标准名称 | 甲哌鎓原药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 实施日期 | 2024-05-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HG/T 2856-1997 | |
提出单位 |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农业农村部 | 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G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00.30 | ||
起草人 | 俞建忠、刘莹、俞瑞鲜、赵学平、张黎明、伍智华、田冬平、张继昌、吴进龙 | ||
起草单位 | 中棉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甲哌锡原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验收和质量保证期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储运。 本文件适用于甲哌铪原药产品的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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