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2995-2024 综合医院分级心理护理规范
标准号 | DB43/T 2995-2024 | 标准名称 | 综合医院分级心理护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 实施日期 | 2024-07-13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C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陈琼妮、王倩、杨敏、毛平、李梅枝、汪健健、卢璐璐、梁敉宁、何莉、陈李英、蔡怡文、何富容、张紫燕、龙楠楠 | ||
起草单位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综合医院分级心理护理的一般要求、心理护理级别、适应对象、护理措施、评价与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开展非精神科住院患者的分级心理护理,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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