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A 1814.2-2023
中文名称:铁路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旅客列车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counter-terrorism of railway system—Part 2: Passenger train
发布日期:2023-02-28
实施日期:2023-07-01
提出单位: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归口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
起草人
赵新彬、林晓东、胡晓辉、吕萍、李盛、何恒攀、陈子卿、沈关福、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李东东、孙涛、杨玉波、高峰、田川、兰立宏、刘卉、王淑华、张正伟、李明明、王占军、李景山、周蕊、刘敬辉、季景林
起草单位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铁道警察学院、广州铁路公安局、成都铁路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旅客列车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旅客列车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