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14.2-2023 铁路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旅客列车

标准号 GA 1814.2-2023 标准名称 铁路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旅客列车
发布日期 2023-02-28 实施日期 2023-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公安部 主管部门 公安部
中国标准分类 A91
国际标准分类 13.310
起草人 赵新彬、林晓东、胡晓辉、吕萍、李盛、何恒攀、陈子卿、沈关福、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李东东、孙涛、杨玉波、高峰、田川、兰立宏、刘卉、王淑华、张正伟、李明明、王占军、李景山、周蕊、刘敬辉、季景林
起草单位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铁道警察学院、广州铁路公安局、成都铁路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旅客列车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旅客列车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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