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8011-2023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标准号 | AQ 8011-2023 | 标准名称 |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AQ/T 8011-2016 | |
提出单位 |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应急管理部 | 主管部门 | 应急管理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C7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00 | ||
起草人 | 周福宝、高泉、时训先、方来华、于哲、董喜明、付晓豫、鲍金锁、张立强、马汉鹏、倪慧荟、周跃、邵振鲁、赵麟、宋大钊、翁立佳、赵英杰、周晓娟、徐建华、王保忠 | ||
起草单位 |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应急管理部党校)、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党校)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以及自主开展上述培训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文件不适用于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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