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1192-2023 汽车用环境光传感器
标准号 | QC/T 1192-2023 | 标准名称 | 汽车用环境光传感器 |
发布日期 | 2023-04-21 | 实施日期 | 2023-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T3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10 | ||
起草人 | 王宇锋、江留胜、胡梦蛟、李伟阳、陈玲玲、龚和明、李洁、李军亮、吴军、吴志纲、李鄂胜、黄志航、田全伟 | ||
起草单位 |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拉(厦门)电气有限公司、上海科世达-华阳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用环境光传感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用环境光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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