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3166-2024 "互联网+监管"数据规范
标准号 | DB51/T 3166-2024 | 标准名称 | "互联网+监管"数据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实施日期 | 2024-06-0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 归口单位 |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
执行单位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L72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99 | ||
起草人 | 张军、解岩、乐益矣、陈璟、熊华明、袁晓炜、李智宇、罗正君、杨弋、姚晗、康友宏、刘雯、尹嘉奇、陈玲、苟斌、任墨海、姚刚、文冠人、张文阳、陈松柏、黄康、冯丽、朱景熙、余兵、任俊燊、吴方、倪时龙、袁丽 | ||
起草单位 |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应用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北京开普瑞曦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正孚软件有限公司、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互联网+监管”数据的数据分类与目录、数据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互联网+监管”数据采集、上报、治理、归档和安全等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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