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3177-2024 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导则
标准号 | DB51/T 3177-2024 | 标准名称 | 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导则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实施日期 | 2024-06-0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归口单位 |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执行单位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00 | ||
起草人 | 王自力、邓利民、袁凡雨、李会芳、胡羽、朱明、米琴、唐龙、吴志江、陈丹、陈丽丽、杨立、赵鹏、牟文瑜、凌飞、蒋和、王梓又、张杰 | ||
起草单位 |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大危险源测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安信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的评估原则、评估程序、划分单元和编制报告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不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能力评估,评估范围为从突发事件的预防至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全过程的应急准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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