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411-2024 抗丝状真菌药物敏感性试验标准 肉汤稀释法
标准号 | WS/T 411-2024 | 标准名称 | 抗丝状真菌药物敏感性试验标准 肉汤稀释法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实施日期 | 2024-09-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WS/T 411-2013 | |
提出单位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C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胡继红、徐英春、苏建荣、胡云建、王辉、李若瑜、鲁辛辛、章强强、孙自镛、艾效曼 | ||
起草单位 | 北京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微量和宏量肉汤稀释法检测抗丝状真菌药物最低抑菌浓度(Minimal Inhibitory Concentration, MIC)的参考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引起深部真菌感染的产孢丝状真菌的药物敏感性试验,包括曲霉属某些种(Aspergillus spp.)及种复合群、镰刀菌属某些种(Fusarium spp.)及种复合群、根霉属某些种(Rhizopus spp.)和毛霉目Mucorales(接合菌纲Zygomycetes)、多育节荚孢霉(Lomentospora prolificans,原多育赛多孢霉(Scedosporium prolificans)和申克孢子丝菌复合群的菌丝相,以及引起皮肤真菌感染的毛癣菌属某些种(Trichophyton spp.)、小孢子菌属某些种(Microsporum spp.)和表皮癣菌属某些种(Epidermophyton spp.)。 本标准不适用于检测双相真菌如皮炎芽生菌(Blastomyces dermatitidis)、荚膜组织胞浆菌(Histoplasma capsulatum)、粗球孢子菌属(Coccidioides spp.)、马尔尼菲篮状菌(Talaromyces marneffei)及酵母样真菌的药敏试验,也不适用于检测棘白菌素类对皮肤真菌以及环吡酮、灰黄霉素或特比萘芬类对非皮肤真菌的药敏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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