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65.4-2024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4部分:水利工程
标准号 | DB3301/T 65.4-2024 | 标准名称 |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4部分:水利工程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实施日期 | 2024-05-3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3301/T 65.4-2019 | |
提出单位 | 杭州市公安局 | 归口单位 | 杭州市公安局 |
执行单位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A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20 | ||
起草人 | 杨宁、金国栋、丁辉、范晓红、詹德佑、周琮辉、何永甜、江哲晖、鲍红艳、李一宏、陈照威、邱思妍、章玮、陈明、黄辉 | ||
起草单位 |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公安局、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市公安局、国网新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安江水力发电厂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基本要求、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管理、监督和评估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已建水利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在建水利工程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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