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108-2024 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15/T 1108-2024 | 标准名称 | 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15/T 1108-2017 |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L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20 | ||
起草人 | 商显刚、乌尼特、王啸然、浩旭日、陈植霖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机构、范围、途径等。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管理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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