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108-2024 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范

标准号 DB15/T 1108-2024 标准名称 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 2024-05-31 实施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DB15/T 1108-2017
提出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归口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执行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L70
国际标准分类 35.020
起草人 商显刚、乌尼特、王啸然、浩旭日、陈植霖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机构、范围、途径等。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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