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105-2024 企业信用评价规范

标准号 DB15/T 1105-2024 标准名称 企业信用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 2024-05-31 实施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DB15/T 1105-2017
提出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归口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执行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L70
国际标准分类 35.020
起草人 商显刚、乌尼特、于喆、云利敏、冯艳婷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内蒙古信用促进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信用评价的评价原则、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监督管理、评价指标、等级划分、评价流程、评后监督、评价结果管理和评价报告内容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在省--级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以下简称“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业务及相关活动,其他方面企业信用评价也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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