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674-2023 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区域评估
标准号 | QX/T 674-2023 | 标准名称 | 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区域评估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 实施日期 | 2023-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中国气象局 | 主管部门 | 中国气象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A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060 | ||
起草人 | 胡昌琼、陈正洪、廖洁、何飞、许杨、方怡、宋丽莉、龚志强、蒋品平、房小怡、贾蓓西、杜吴鹏、龚强、王业斌、鲁俊、陶寅、郝莹、苏志 | ||
起草单位 | 湖北省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北京市气候中心、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淮河流域气象中心、沈阳区域气候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候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评估中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工作流程、资料收集与大纲编制、计算分析与论证报告编制、论证报告评审及有效期等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特定区域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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