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T 1054-2022 无人机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标准号 CH/T 1054-2022 标准名称 无人机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发布日期 2022-07-27 实施日期 2022-1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自然资源部 归口单位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测绘分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自然资源部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
中国标准分类 A75
国际标准分类 07.040
起草人 李冲、李昊霖、佘毅、赵海涛、王辉、黄献智、李倩、陈琰如、陈珂、李英成、杨川、佘东静、杨正银、李运健、张忠民、王毅、陈吴敏、张正涛
起草单位 自然资源部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辽宁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要求、总体检查、详查、质量评定、报告编制、资料整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无人机航空摄影成果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首页预览图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