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488-2024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指南
标准号 | DB15/T 3488-2024 | 标准名称 |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 实施日期 | 2024-07-1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执行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F77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80 | ||
起草人 | 李玮、刘振业、张红艳、赵天舸、隋文力、刘瑛霞、张保生、于晓慧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流程、评估准备、评估内容、评估实施、评估总结等活动的规范性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以下统称“演练组织单位”)开展以下列辐射事故为情景的应急演练活动的评估: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物品运输中发生的辐射事故;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放射性物质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者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国境内坠落造成的环境放射性污染事件;其他可能对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辐射事故或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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