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639.3-2024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3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标准号 | DB37/T 1639.3-2024 | 标准名称 |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3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 实施日期 | 2024-07-2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37/T 1639.3-2018 | |
提出单位 | 山东省水利厅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水利厅 |
执行单位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P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25 | ||
起草人 | 仇钰婷、张欣、管清花、董国华、刘秀杰、焦勇刚、王均光、吴萍、吴奇、白萍萍、徐丹丹、刘丹、李成光、陈学群、陈华伟、王开然、朱魁、傅世东、田婵娟、刘彩虹、吴振、张可嘉 |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淄博华泽水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山东省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淄博有限公司、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济南市章丘区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生产企业的用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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