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1063-2023 全钒液流电池用电解液 回收要求

标准号 NB/T 11063-2023 标准名称 全钒液流电池用电解液 回收要求
发布日期 2023-02-06 实施日期 2023-08-06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 能源行业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国家能源局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中国标准分类 29.220.20
国际标准分类 K84
起草人 陈彦博、宋明明、果岩、曾繁武、郑琼、张华民、张亮、李先锋、王晓丽、王保国、严川伟、王含、杨霖霖、刘庆华、陈文升、张忠裕、陈继军、蒲年文、杨大伟、江小松、董捷、范永生、吴雪文、李爱魁、吴雄伟、刘会超、孟琳、余龙海、张杰、赵一名
起草单位 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北京和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安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乐山伟力得能源有限公司、四川星明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科润膜材料有限公司、湖南省银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普能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大力电工襄阳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全钒液流电池用电解液的回收总体要求、回收处理方法、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收集、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硫酸体系的全钒液流电池用电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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