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395-2024 早孕期胎儿系统超声筛查技术规范
标准号 | T/CI 395-2024 | 标准名称 | 早孕期胎儿系统超声筛查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 实施日期 | 2024-06-27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执行单位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C50/6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周英杰、李胜利、白洪忠、秦佳乐、刘鹏、张琳、贾寒冰、栗河舟、袁鹰、曾晴、王紫、王海宁、王奕勤、张佳、刘翀、耿月、刘志卿、吴娟、刘云、李洁、刘莹 | ||
起草单位 | 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河北省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上海市普陀区妇婴保健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国科联盟(北京)国际信息科学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早孕期胎儿系统筛查的操作规范,包括机构资质、人员资质、设备条件、检查技术规范等。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早孕期胎儿系统超声筛查和超声诊断的机构,本文件提到的早孕期特指孕11+0-13+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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