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ECCPA 027-2024 绿色低碳水厂评价导则
标准号 | T/CIECCPA 027-2024 | 标准名称 | 绿色低碳水厂评价导则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实施日期 | 2024-07-0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执行单位 |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Z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30 | ||
起草人 | 郑炜、陈吕军、王晨光、周婷、顾琪芳、樊宇坤、杨开九、高信刚、刘夏青、郭辰、刘金环、全姝、汤宇烽、陆莉君、陈婷、昝向明、姜晓先、陈柱堆、惠春鹏、张荣斌、高庭、蒋跃杰、李鹏、孙文雄、程培文、徐杰 | ||
起草单位 |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清华大学、中环清科(嘉兴)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双益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海盐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宁长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恩菲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排水运营有限公司、安徽绿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嘉善大地污水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低碳水厂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计算方法和评价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的绿色低碳水厂评价,水厂开展绿色低碳自我评价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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