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NSES 001-2024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标准号 | T/LNSES 001-2024 | 标准名称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发布日期 | 2024-02-01 | 实施日期 | 2024-0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执行单位 | 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 主管部门 | 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Z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01 | ||
起草人 | 张国徽、张晓光、高有清、卞世传、胡筱敏、刘德全、杨玉东、李元宜、唐明博、白洁、吴昊、陈振宇、富宏宇、郭铁、万珊、金赵明、赵晓亮、张楠、李帝伸、霍达、闫振宇、张启月、夏文丹、刘玥廷、任嘉博 |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沈阳光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东北大学、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大学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餐饮业单位油烟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餐饮业单位的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管理,以及餐饮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居民家庭的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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