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0.1-2024 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1部分:通则
标准号 | DB4401/T 10.1-2024 | 标准名称 | 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1部分:通则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实施日期 | 2024-05-3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4401/T 10.1-2018 | |
提出单位 | 广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归口单位 | 广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执行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起草人 | 吴朝阳、吴志强、唐小军、廖章平、张晓军、殷秀梅、王同淇、陈淑宜、陈巧红、张卿勋、牛方勤、喻峰、杨伟洲、王念省、黄品乾、谢勇、刘军、高小章、倪青山、赵海军 | ||
起草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广州市公安局科技通信处、广州市市公安局内部安全保卫支队、广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海天河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公园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原则、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防范分类和防范等级、总体要求、常态人力防范、常态实体防范、常态电子防范、制度防范、非常态防范要求、应急准备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安全防范、应对准备和管理工作,其他目标可参照执行,特定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特殊要求按相应行业标准或具体分则执行。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