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4811-2024 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 DB34/ 4811-2024 | 标准名称 | 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4-05-22 | 实施日期 | 2024-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执行单位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40 | ||
起草人 | 张红、秦志勇、汪水兵、洪星园、陈刚、朱森、吴蕾、钱靖、程亚徽、王馨琦、卫尤文 |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施工场地颗粒物监测点浓度限值、达标判定依据,以及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适用于安徽省全域施工场地颗粒物的控制与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施工场地颗粒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涉及施工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