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503-2024 生鲜乳收购站冷却设备要求
标准号 | DB15/T 3503-2024 | 标准名称 | 生鲜乳收购站冷却设备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实施日期 | 2024-07-2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
执行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C53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60 | ||
起草人 | 张保军、朱景波、李丽杰、贺永强、马二良、吴志光、刘天毓、于江江、汤晓丹、宝斯琴塔娜、王殿革、刘洪军、杨兴泽、淡智超、满都拉、孙子羽、田建军、曹丽霞、郑小路、霍雪岭、白飞、王丽红、王洁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制冷学会、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盛鑫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龙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蒙纯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宏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生鲜乳收购站冷却设备的设计、配置和管理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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