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4810-2024 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 DB34/ 4810-2024 | 标准名称 | 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4-05-22 | 实施日期 | 2024-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执行单位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40 | ||
起草人 | 朱森、张红、汪水兵、钱靖、秦志勇、孟凡彬、殷芳江、吴蕾、洪星园、王馨琦、卫尤文 |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省人造板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木材加工行业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木材加工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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