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490-2024 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号 | DB31/T 1490-2024 | 标准名称 | 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导则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实施日期 | 2024-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上海市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L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20 | ||
起草人 | 张正敏、徐雷、陈曦、彭莉、刘彩霞、赵春昊、蒋慧、戴宇欣、袁梦、钟俊浩、陈俊琰、常永波、吴庚、瞿晶晶、陈敏刚、王琰元、朱婕、霍哲珺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上海华东电信研究院、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依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壹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提供了上海市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作内容等指导性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人工智能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其他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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