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496-2024 火力发电企业碳管理要求
标准号 | DB31/T 1496-2024 | 标准名称 | 火力发电企业碳管理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实施日期 | 2024-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 | ||
起草人 | 潘峰、钱力、吴会琴、魏玉剑、孟凯、秦宏波、宾晖、顾璟、顾晋、陆融、叶勇健、费章胜、茅飙、李淑红、周立仁、周郅诚、张春雷、孔宇、赵敏、范泽云、施敏、华洪、凌璟、郭斌、董真、高迪、蔡敏 | ||
起草单位 | 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中心、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碳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碳排放、碳交易、碳资产、碳中和管理要求,以及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燃油、燃气发电企业(含自备电厂),包括含有热电联产的发电企业的碳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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